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更新多个行政处罚信息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向不具备放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被罚7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区支行以服务顾问费形式收取贷款利息,罚款25万元。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多人被罚。
王启荣,时任农业银行合肥分行法人放款中心主任,对向不具备放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的行为负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王芳,时任农业银行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对向建设进度未达标的项目发放贷款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刘英,时任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行长,对向项目资本金未落实授信条件的项目发放贷款、向建设进度未达标的项目发放贷款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
彭梅,时任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负责人,对以服务顾问费形式收取贷款利息、向不具备放款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