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销POS机一直是支付行业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代理商苦电销久矣,而且电销POS本身还牵涉很多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电销也让广大的POS用户不堪其扰,不胜其烦。
经常有用户及代理商向小编反映,自己每天都能接到十余个切机电话。针对电销POS乱象,多家支付公司数次发布了相关声明。明确禁止代理商以电销、网销的方式进行POS机推广,并且在宣传过程中应避免夸大宣传,对于严重违规展业的代理人员,将被停发分润以及终止合作。
甚至就在一周前,黑龙江就有代理商公司70余人被抓,相关文章:《北方某POS机电销代理被抓 45人被刑拘 涉案万起》但总有些代理商为了那点收益铤而走险,这不有人因为买了1万条数据电销POS机却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近日,据河北省保定高新区网警发布:去年5月曾抓获某张姓买卖公民信息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微信、QQ等工具在互联网上非法获取的POS机用户信息,从张某的笔记本电脑和U盘中查扣相关用户资料约1000万余条。
此外,警方通过审讯及扩线侦查发现,张某通过网络多次向保定市满城区某POS机代理刘某,陕西省西安市某POS机代理何某,四川省成都市某POS机代理甘某某等多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随后警方奔赴多地,将相关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相关嫌疑人交代,何某从张某处购买公民个人信息7万余条,甘某某从购买10万余条,刘某从购买1万余条,所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均用来销售POS机使用。
2021年10月17日,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何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甘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刘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早在今年9月,小编此前曾写过一篇名为《河北某代理购买200万条POS数据做电销,举报被抓!》的文章,估计就是今天被判的这些代理商。可以说,电销POS已成为支付行业的一个顽疾,一个毒瘤。并且从该案例中,小编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仅购买1万条数据,也一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值得各位深思电销POS机获得的那点收入换3年刑期到底值不值。
最后,小编在10月份就曾透露,这个年底相关部门将会好好整治电销,并且多地有团队被抓,甚至上级代理还被邀请到PCS喝茶,正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该来的总会来的。
PS:骗押金属于诈骗;买卖号码属于侵犯公民隐私;在电销公司上班属于帮信(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