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持牌支付机构开店宝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开店宝”)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信息名录。
案号“(2022)沪0115执1284号”显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01月13日将开店宝支付列入了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60992元。
据悉,此次开店宝支付被列入被执行人,与此前山东企副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富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即富金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服务合同纠纷有关。
去年6月初,开店宝支付母公司亚联发展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发生变更,这也就意味着开店宝支付实控权随之变更。 公告显示,亚联发展公司股东乾德精一持有的公司5226万股股票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5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永利发展以最高应价竞得乾德精一持有的公司5226万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405,157,200.00元(4.05亿元)。2021年6月3日,永利发展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永彬控制的永利发展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键桥合计持有亚联发展公司7,625.080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63%。
如此,永利发展成为亚联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王永彬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据悉,王永彬于2014年5月加入亚联发展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亚联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富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大连国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此前,开店宝科技集团35%的股权也曾遭遇“法拍”而流落他人。
支付查显示,开店宝支付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1.2亿元,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核准在全国范围开展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2017年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显示合并温州之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在原有银行卡收单的基础上增加了浙江省、山东省、福建省、广东省的区域性预付费卡发行与受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