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公告,注销7家机构单位会员资格,其中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4家为已注销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家银行。
据了解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会员出现以下情形时,会员资格自动丧失: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因经营范围调整或被依法注销相关业务许可证等原因,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个人会员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
(六)其他导致会员资格丧失的情形。
查询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已注销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名单,很个有意思的现象:在总计47家注销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中,竟然有超过30家是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企业。
预付卡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金融支付产品,使用场景方面有一定的限制,在日常消费中,作为消费者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要求,并不需要购买商业预付卡进行消费,而通常使用较多的场景,主要是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费,以及送礼、员工福利、公交、电信、加油等方面。
发行预付卡,最大的“利益”所在就是可以实现卡内资金沉淀带来的利息收入,以及残值资金占用。
资金沉淀,就是在购买预付卡时卡内可用金额,也就是“备付金”,消费者在使用预付卡前,这部分金额沉淀在预付卡企业。待预付卡在商户消费后,预付卡企业才会根据结算账期,将相关资金转入商户。因此预付卡企业坐收沉淀资金转存于银行,就可以稳赚这部分沉淀资金的利息。
另外一个收入来源是卡内“残值”。就是在预付卡规定的有效消费期内没有被使用的剩余金额。很多用户由于忘记使用预付卡,或不能完全消费的话,这些存留于账户的残值金额就会成为预付卡公司的收入。
因此,发行预付卡可以获得包括沉淀资金(备付金)、商户回佣、售卡手续费、残值资金等,因此其利润率是惊人的。
正是如此巨大的利益驱动,诱使大量良莠不齐的企业进入预付卡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前几年取缔了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易士卡、畅购卡等公司的从业资格,其中就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等重大违规行为。
而这种现象在预付卡企业机构中屡见不鲜,社会中有很多没有牌照的美容、餐饮、健身、洗衣、洗车、洗浴等中小企业自行发放的预付卡中,经营不善而倒闭、跑路的风险更是屡屡被曝光,为消费者带来不计其数的经济损失。
但是随着监管加强,强调了预付卡中的沉淀资金(备付金),以及卡内残值资金,并不属于预付卡企业自有财产,只是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并使用后存放于预付卡内的自有资金。监管要求支付机构必须将备付金存放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并明确与之配套的审慎监管措施,充分保障用户权益。
2018年,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日终后全部集中存放于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
支付机构备付金新政的出台,这对单一依靠预付卡业务的部分实力不济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这个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即便是仍在经营中的持牌企业,恐怕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对于绝大多数单纯做预付卡企业恐怕生存空间已经越来越窄,未来还会有预付卡机构放弃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