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监管局一天之内连开7张罚单,指向深圳多家银行,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
其中,最大的一笔行政处罚来自深圳交行,达140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银行的处罚理由普遍一致,主要违法违规案事实是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等问题。
国有大行成为焦点
深圳银保监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50万元。来自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直接责任人张宝明被直接点名和警告。
深圳另一家国有大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同样因为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罚款高达140万元。行政处罚表显示,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的法定代表人为唐玲。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因为贷款“三查”不尽职等问题被罚款40万元,法定代表人是陈丹。
农商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也被罚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被深圳银保监罚款80万元,是本轮处罚中的第二大笔,处罚理由是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被挪用。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为李光安。
此前,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曾对深圳农商行作出行政处罚,针对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要求审批、贷款“三查”不尽职等8项违法违规问题,罚款260万元。
股份制银行也赫然在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都因为贷款用途审查不严,贷款资金被挪用而被处罚40万元。
据观察,近年来深圳贷款“三查”不严格,资金遭违规挪用频发,尤其针对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的现象,监管层一直重拳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