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法定代表人变更,从“孙陶然”变更为“陈烈”。
公开资料显示,陈烈,2009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拉卡拉海南分公司兼广西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拉卡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另外在2月26日,拉卡拉发布公告中表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舒世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即生效,舒世忠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告指出,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烈先生为新任总经理,任期自这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开信息显示,虽然退出了拉卡拉的法定代表人,但孙陶然仍是拉卡拉的董事长和最终受益人。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号令)第十四条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
(二)变更主要出资人;
(三)合并或分立;
(四)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截至发稿,在央行官网显示的拉卡拉支付牌照法定代表人尚未变更,仍是孙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