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法人由“孙陶然”变更为“陈烈”
2月22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法定代表人变更,从“孙陶然”变更为“陈烈”。
公开资料显示,陈烈,2009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拉卡拉海南分公司兼广西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拉卡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2017年1月至2021年2月,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另外在2月26日,拉卡拉发布公告中表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舒世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即生效,舒世忠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告指出,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烈先生为新任总经理,任期自这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开信息显示,虽然退出了拉卡拉的法定代表人,但孙陶然仍是拉卡拉的董事长和最终受益人。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号令)第十四条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二)变更主要出资人;(三)合并或分立;(四)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截至发稿,在央行官网显示的拉卡拉支付牌照法定代表人尚未变更,仍是孙陶然。
“汇付天下”更名为“汇付支付”
2月22日,工商信息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于近日发生名称变更,公司名变为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付天下”)。
2021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该文件一旦通过,将成为针对支付机构新的监管基础。
《条例》在第七条明确规定,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从事支付业务的,任何单位不得在单位名称中使用“支付”字样。
而作为一家独立支付机构,汇付天下此番改名,显然更是为了满足《条例》的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牌照信息更新通常有所滞后,在其官网上汇付天下名称仍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