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征求意见稿提出,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改变电信网码号用途,不得将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用户接收业务管理或者服务类短信息进行限制。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预警监测、大数据研判等机制,通过合同约定和技术手段等措施,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的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本规定发送短信息或拨打电话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其行为,可视情况限制向其提供新增通信资源或暂停相关服务。相关记录应予以保存并提供申诉途径。暂停相关服务前应告知相关方。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早在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指出,将综合采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重点对商业营销类、恶意骚扰类和违法犯罪类骚扰电话进行整治,金融业被列为重点整治行业。
此外,经公安机关调查分析,90%以上的不法分子都是通过互联网和电销渠道购买的POS终端进行洗钱犯罪活动,监管将无证销售机构及非法倒卖群众信息资料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部分不良收单代理商为做大蛋糕,违规网销、电销POS机,甚至涉嫌为非法平台提供接入服务,影响到支付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在监管看来,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整肃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势在必行。
去年,央行发布【2019年】8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情况,从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加强转账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广泛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提出21项措施,进一步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8月2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事收单外包服务的机构在备案后才能够进行服务。
近期,银盛、易生支付、随行付、付临门、中付支付等支付机构纷纷发布相关提示声明。
收单外包服务备案制已启动,《办法》明确要求,协会会员单位将收单业务进行外包的,应选择在协会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进行合作。对于未在协会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保证商户服务延续性前提下有序终止收单业务合作。这意味着未在规定期限获得备案许可的代理商,将会逐渐被市场淘汰,如何成功备案已经成为每个企业、代理商都十分重视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