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凤凰周刊等
日前,一条关于“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 银行‘内鬼’转走钱储户追责难”的新闻上了热搜。截至发稿,相关话题阅读已达3.9亿。
近日有报道称,多位受害者表示在工商银行现场办理大额存单业务后,存款被工行南宁分行高管梁建红利用职权悄悄转走,但一审法院认定梁建红为盗窃,未提及银行赔付责任。
可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是怎么被转走的?银行该承担多少责任?
3月18日,工行南宁分行在微博公开回应表示,此案受害人为获非法高息致资金损失,梁某系个人犯罪行为,将依法处理。
工行南宁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我行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将依法合规处理此事,保障客户合法权益。2.5亿消失存单系高管伪造
3月17日,工商银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的消息登上热搜,梳理相关媒体报道可了解到,造成多位储户大额存款丢失的是该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梁某。
据华夏时报,梁某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多位中间人找客户到银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额外支付中间人每月4.5%左右的收益。有相关储户表示,梁某许诺,除银行规定的正常利息外,每月还额外补贴2%的利息。
随后,储户在银行办理大额存单时,被要求设置指定存单密码。
在存钱后进行存单封存时,梁某及其下属时某利用事先伪造好的大额存单,将真实存单调换。随后又以核验客户身份为由,让受害储户上交身份证原件。利用客户身份证原件、受害储户的真实存单,使用事先掌握的密码,钱款便被取出。
纵观近年类似事件,这类操作极隐蔽,很多储户都是事发很久才发现。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行政判决书,2010年8月12日,一位储户在某股份制银行支行开具银行卡,主要办理存款和理财业务,在办卡期间,多次购买该行理财经理推荐的理财产品。时隔六年后,却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其中15笔钱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理财经理伙同他人支取,涉及182万元。
另一起案件中,有储户在某农商行员工劝说下,先后将家里的存款1200余万元存入该农商行。定期存款的手续办理完毕后,该员工称大额存款客户凭身份证和存单可领取礼品。储户交身份证和存单不久后,便发现存款莫名消失。
梳理多个案件可见,盗取储户资金的多为银行员工或掌握审批实权的人员,被盗用的业务环节主要为在存单业务、理财产品购买等方面造假。
据华夏时报,对上述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一案,2021年11月19日,南宁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某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伪造金融票证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时某及另两名案犯分获七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责令各被告人退赔各受害储户的经济损失。
资深银行业分析人士王剑辉指出,造成储户资金损失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社会人员和银行员工伙同骗取客户信任,让客户委托他们办理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做手脚”盗取钱财。
还存在一些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机构和银行员工共谋,通过向储户推荐理财产品的方式,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欺诈骗取客户资金。
一审未涉银行赔偿资金损失谁来承担?
由于具体案情不同,如何界定储户和银行的责任一直是法律难题。
梳理案件信息可见,资金被盗后,法院对银行和储户的举证要求不同。
法院需要储户能提供证明资金被盗用的证据,若出现密码以及签名等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储户提供司法笔记鉴定;
在银行层面,法院则需要银行提供储户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银行业从业人员产生业务争议或纠纷(包括存取款业务、贷款及信用卡业务、理财业务以及中间业务等)证明内容。
在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多位储户存款被盗用一案中,南宁中院在判决书中表示,”该员工原所属单位工商银行是否退赔责任主体并不在本案审理范围之内,本院不予评判”。
一审判决下达后,不少受害者认为,造成自己损失的是银行员工,虽其已被银行开除,但银行依然责任承担损失。目前二审仍在审理中。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分析,目前法院只对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进行了认定,并没有就储户与银行之间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但这并不影响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储蓄合同法律关系。
王德怡进一步指出,另外,储户存款的相对方是该银行,从法律上讲,储户的合同相对方是银行,不是个人,储户有权向银行索要赔偿,银行也可向涉及的人员追责。
从相关案例看,事发后也有储户向当地银保监局反馈,监管回复认为,银行在员工行为管理、柜台业务风险防范、重要岗位轮岗、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等方面机制不完善,案件风险防控不足。并采取了下发监管提示、约谈分行高管等监管措施,要求银行加强和改进员工行为管理和内部控制。
“储户把资金交给银行,银行就有义务保证资金安全,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员工、印章、制度,而不是让储户承担。当然,如果发生民事纠纷,法院有可能认定客户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客户自身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王德怡表示。
近年来,这类案件已引起监管重视,银保监会先后组织开展了“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等工作,规范票据交易行为。
而对储户来说,如何防范存进银行账户的钱款消失?
在王剑辉看来,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储户应将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保存好,应亲自去柜台办理,不轻信银行员工推荐的第三方人员,同时在签字时看好合同和产品说明书等信息。
银保监会此前曾指出,各银行机构要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规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避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侵害商业银行及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