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方出版传媒旗下媒体时代周报发布文章《嘉联支付年交易流水超万亿,用户指责POS机涉嫌违规搭售保险》。
文章称:近期,部分嘉联支付POS机用户反映,每次刷卡交易,都会多出一笔扣款。当事人披露的刷卡交易视频显示,用户每次输入交易金额,嘉联支付POS机服务页面右下方都会默认勾选一款名为“账户资金延期宝”的产品,用户稍不留意,就会被额外扣除一笔费用。不仅是嘉联支付,多家支付公司都运用同一手段多收取商户刷卡手续费进行收益回拢。
据时代周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嘉联支付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称,账户资金延期宝是一款延误险产品,是嘉联支付针对特约商户POS机具交易资金进行财产投保的服务,服务界面向商户展示投保信息,商户可自主选择是否购买。
不过,当记者以用户身份咨询嘉联支付客服人员,如何永久关闭“账户资金延期宝”,对方未正面回应。
分析人士指出,嘉联支付此举涉嫌违规搭售,属变相涨价。所谓的延迟到账保险,更像是一种割韭菜的套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原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郭子硕
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益”。
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且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基本权益。
一、财产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二、知情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风险,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
三、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行决定,不得强买强卖。
四、公平交易权
金融消费者办理金融业务时享有公正、平等交易的权利。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如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
五、依法求偿权
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六、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以及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的教育。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七、受尊重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区别对待。
八、信息安全权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官网资料称,嘉联支付正处持续高速发展阶段,收单业务遍及全国337个城市,覆盖了百万商户,年交易额近1.5万亿。
此前,嘉联支付因停发POS机代理商分润被推上风口浪尖,2021年下半年,嘉联支付更是连收三张罚单,近日又被曝涉嫌违规搭售保险。
央行备案信息显示,嘉联支付的牌照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业务范围是银行卡收单。当前,正是嘉联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续期的关键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