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被罚844万元

近日,『支付壹线』注意到,外汇局网站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未按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行为;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行为;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35万元,罚款844.65万元。

同时,对时任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区域总经理王某某警告,罚款5万元、时任副行长陈某某警告,罚款5万元。

据官网显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日正式开业,是一家本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当前,汇丰在内地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和银行服务,包括财富管理及个人银行业务、工商金融业务以及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