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7部门: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
日前,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外汇局、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不得在支付页面中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选项,以默认开通、一键开通等方式销售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提出网络营销的基本原则和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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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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